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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2024-43号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编号:2024-43号

中心拟对不动产登记簿(川(2023)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93080)的错误登记予以纠正,对其进行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川(2023)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93080号不动产权属证书所中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为陈福望、李华兰,土地用途为宅基地。

二、注销登记原因

陈福望、李华兰取得该不动产中存在买卖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

如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9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刘雨涵

联系方式:13547084723

公告单位: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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