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4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3)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26129号 |
岳红彪 刘明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0681001002GB00743F00420056 |
广汉市西安路二段101号37栋3单元1楼2号 |
公告单位: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