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4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广权2010111100227号、广国用(2010)第31977号 |
应炜宇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0681001010GB01088F00010041 |
广汉市岳阳路东段106号金领华庭11幢6号车库 |
公告单位: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