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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巫声扬)

发布时间:2024-11-07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3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室

联系方式:0838-522656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声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核工业西南地质局住宅苏州路综合楼2单元6-1

房权证广权字第21232、广国用(2001)字第3618

章云辉

2

声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苏州路南段174号金领花园B幢1单元3-2号

房权证广权字第39433号、广国用(2005)字第7416

章云辉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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