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5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广房预广汉字第2015051300182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市支行 | 预抵押权 | 510681001009GB 01820F00010008 | 广汉市佛山路西三段39号登邑逸品城11幢2单元4-2号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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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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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5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广房预广汉字第2015051300182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市支行 | 预抵押权 | 510681001009GB 01820F00010008 | 广汉市佛山路西三段39号登邑逸品城11幢2单元4-2号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