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发〔2020〕31号
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在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阶段,做好今年全省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重大任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川委发〔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现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释放便利化改革红利,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一)推广登记注册全程网办。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年底前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工业产品、广告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商标受理、专利代办推行“在线办、预约办、一次办”。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现全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动部分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至市级。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一企一证”制度,实现一张证书载明企业全部获证产品。制定实施《四川省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下放白酒、食品添加剂许可审批权限至市(州),授权下放部分低风险食品许可权限至县(市、区)。优化保健食品品种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备案、当场发号、当日公告。
(三)实施跟踪指导服务。对当事人因受疫情影响延误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事务办理期限的,实施救济程序予以补救。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在有效期届满,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办理新证的,顺延其有效期至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对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登记开辟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对关联疫情防控的医药及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为省外迁移至省内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支持在川投资兴业。
二、抓好“民营经济20条”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狠抓政策举措执行落实。结合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我省“民营经济20条”,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及时清理“民营经济20条”落实难问题,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督导整改落实。充分研判疫情对我省民营经济影响,抓实省“13条措施”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政策精准推送。以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为重点,强化涉企收费监管。
(五)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救助补偿机制。发挥民营企业维权平台作用,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反映的诉求和困难,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让民营企业投诉有门、维权有路。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战疫贷”“金融甘露”行动,制定解决企业融资难新举措,构建支持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体系。组织开展“万人进万企 党建促发展”“计量服务企业百日行”“质量认证公益培训”“天府知识产权服务万企行”等系列活动,主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解难题。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鼓励实施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措施。
(六)加快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制定民营企业振兴支持计划和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四川名优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1111”工程(2020-2024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突出“上市企业”“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世界500强企业”增量进位,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尽快推动设立成渝民营经济协同示范区,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实施精英人才工程,着力培养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民营企业家。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一批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七)构建四川特色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坚持营商环境先行,完善民营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标准、制度,按季度发布形成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提高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效率和分析质量。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立经营风险提示机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定期梳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问题清单,编制市(州)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构建四川特色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三、发挥技术支撑优势,助推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八)促进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细化落实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推行“重点园区派驻制”“重点项目跟踪制”,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医疗设备产业,支持试剂、药品、疫苗研发,支持企业打造拳头产品,支持医药产业园区做大做强。
(九)助推食品产业振兴发展。抓实《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夯实“川字号”食品产业发展基础。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全力助推我省优质白酒产业振兴发展。对口帮扶3户牛羊重点食品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帮扶经验。
(十)提升广告产业发展质量。推动《四川省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指导有条件的市(州)创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推进相关指标制度化建设,做好四川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成都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全省广告产业园区整体发展。选定1到2个县作为试点,开展“广告+县域经济”活动,调动广告行业资源,宣传推广当地特色产业产品,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十一)推动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落实《深化川渝监管一体化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31项重点任务,重点抓好5个示范项目,精心指导第一批次级区域合作,积极向上争取8个政策项目,建设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川渝地区市场体系,有力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十二)围绕重点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以省内轴承、新型材料、化学肥料等3个行业为重点,精准开展质量提升。围绕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补助一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主导制定项目。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新建一批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围绕5G、大数据、轨道交通、人工智能、重大装备、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发,规划、建设一批质量技术基础创新引领平台和项目,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四、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十三)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通过强标准、建评价、抓维权等手段,打造一批示范企业、行业、街道(社区)和城市。针对重大节假日、消费热点等时节,加强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确保消费者各类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实施文旅消费和餐饮消费质量提升行动,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潜力。加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力度,提高订约效率、减少履约纠纷,促进旅游市场发展。强化广告监测、监管,将传统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将食品广告条次违法率控制在0.8%以内。
(十四)加强消费引导提振消费信心。开展“消费咨询云解答”活动,加强消费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聚焦餐饮、旅游等行业,开展“川菜消费指导”“消费探路”“你消费我买单”等系列活动,提前分析消费形势,针对性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增强消费指导和消费宣传推介实效。组织开展“有机宣传周”活动,提升认证影响力,促进绿色消费。围绕数字经济、健康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开展消费调查、比较实验,激发消费需求。围绕省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开展食品、旅游、养老等行业消费体察,向社会推荐高品质的消费产品和服务模式,有效扩大内需。
五、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十五)严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学生复课期间食品安全,大力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启动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省食品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年度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计划,强化风险监测、常态监管。开展中药饮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复工复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深入开展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检测认证乱象整治,加大对机动车、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和建工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十六)抓实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持续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全力维护全省市场秩序稳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标准不降、程序不减”,严格规范审评审批和相关许可。重点针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熔喷布、原料药等防疫物资生产领域,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基本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日常监测,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十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出台《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实施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翼腾飞工程”。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核准改革试点,有序开展专用标志更换,不断扩大用标企业数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验收工作。组织开展“铁拳”“蓝天”等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展会和电商领域专利行政保护工作。
(十八)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支持服务新经济加快发展。针对疫情催生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对首次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措施,责令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开展线上旅游、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电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判,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兼顾保持市场监管力度和减轻企业负担,调整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省总体抽查企业比例由不低于5%调整为3%,同时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抽查检查。对受疫情影响的未年报企业,指导做好后续监管和补报服务。
六、聚合资源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九)支持凉山州脱贫攻坚。聚合政策资源力量,制定出台《支持凉山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措施》,在支持企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和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实施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工程、扶贫产品宣传销售、标准化建设、旅游消费环境建设、指导价格监管、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综合施策,助力凉山脱贫攻坚。
(二十)高质量完成定点帮扶任务。发挥牵头帮扶作用,统筹协调10个参与单位,共同做好南江县、华蓥市、红原县、得荣县定点帮扶工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聚焦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成效,加强党建共建,开展结对帮扶,推动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提高站位、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抓紧推动实施。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统筹、精心组织,结合实际、改革创新,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