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R类2021-94# |
宗地总面积: |
465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汉市三星堆文化产业园纵七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6575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8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2721BB0097 |
起始价: |
14321.8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计容面积10%以下的商业建筑),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成交价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日一次性付清。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不限定参与拍卖报名人数。本宗地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0:30. |
宗地编号: |
R类2021-95# |
宗地总面积: |
56119.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汉市三星堆文化产业园纵七路与横三路交汇处东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6119.03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2721BB0098 |
起始价: |
20034.48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计容面积10%以下的商业建筑),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2.5,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成交价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日一次性付清。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不限定参与拍卖报名人数。本宗地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4:3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25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25日 到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23时59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0月26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0月26日10时30分 在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