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汉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01X | 宗地总面积: | 51.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星堆镇新南大道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1.84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2721BA0150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一、因该地块面积狭小,未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拟协议出让(整合)给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林贵龙、林金连。 二、该地块总面积为0.34亩,规划为居住用地,其余土地使用权人为林贵龙、林金连。 三、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 地址: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3号;单位:广汉市自然资源局;邮编:618300;联系电话:0838-5220237 四、如本出让方案公告期无异议,仍需经广汉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与林贵龙、林金连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终合同价格以市政府审批价格为准 。 |
宗地编号: | 2022-02X | 宗地总面积: | 175.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星堆镇新南大道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4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75.23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2721BB0096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一、因该地块面积狭小,未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拟协议出让(整合)给相邻土地使用权人:郑厚菊。 二、该地块总面积为0.53亩,规划为居住用地,其余土地使用权人为郑厚菊。 三、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 地址: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3号;单位:广汉市自然资源局;邮编:618300;联系电话:0838-5220237 四、如本出让方案公告期无异议,仍需经广汉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与郑厚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终合同价格以市政府审批价格为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2月07日 至 2022年02月28日 到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2月07日 至 2022年02月28日 到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28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2月28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2年02月28日12时00分 在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