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城北西区R类2022-97# | 宗地总面积: | 4188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汉市城北西区长春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4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1880.30 | 十二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1、本宗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计容面积10%以下的商业建筑),一、因沈阳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收回广汉市瑞和长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北京路的1宗计42589㎡(约63.88亩,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川(2022)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03177号)国有建设用地中,川(2022)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03177号)国有建设用地中708.7㎡(约1.06亩)土地使用权。二、对道路占用后剩余的41880.30㎡(约62.82亩)土地进行土地规划形状调规。三、参照中介机构提供的现使用的42589㎡(约63.88亩)土地评估价格15336万元(约240.07万元/亩)和经土地规划形状调规后剩余41880.30㎡(约62.82亩)土地的评估价格15358万元(约244.47万元/亩)之间的价格差计算,拟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给广汉市瑞和长盛置业有限公司;2、本宗地出让年限住宅2081年5月8日止、商服2051年5月8日止;本宗地容积率≤2.8,绿地率≥40%,建筑密度≤22%;3、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1月23日前,书面向我局提出。 地址: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3号;单位:广汉市自然资源局;邮编:618300;联系电话:0838-5220237 。4、本出让方案最终以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内容为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23日 到 广汉市长沙路西四段3号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1月23日 到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23日23时59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1月24日08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3年01月24日09时00分 在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