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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总结

发布时间:2018-11-07 来源:林园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继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林科函〔2018〕478号)、《德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通知》(德林函〔2018〕47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现将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广汉市林园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天祥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刘彬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种苗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局积极行动,加大了宣传力度。以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无证生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案例为内容,编印了宣传资料1000余份,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多份,出动宣传车辆10余次,积极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植物新品种。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组织森林公按围绕林木种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了市场监管。2018年,组织了3个检查组分别对辖区内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关键部位,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坑害林农的违法行为,本次执法行动没有发现有假冒劣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长效机制

我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重大意义,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常抓不懈,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把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分工,进一步加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的领导。我局年中旬成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小组成员工作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监督,不断提高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种苗工作实效。针对当前种苗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了阶段工作目标,定期开展了专项整治,继续保持林业打假高压态势。严格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重点检查种苗交易集中的区域,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无证无签销售等违法行为,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手段,建立健全跨区(镇、街)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今后还将组织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地对林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案件查处情况。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识假辨假打假的良好氛围。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林木种苗识假、辨假、打假的能力和氛围,加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的宣传是至关重要。今年我局明确了制定和完善宣传方案,宣传目标任务以及宣传的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宣传诚信企业,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为了提高全区对林木种苗的行政执法能力,我局加强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了执行林木种苗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及时发布良种良法信息,引导农民使用良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提高农民自我保护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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