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
公 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精神,切实降低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我中心决定对逾期保证金进行清理,为确保清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和时限
请尚未清退保证金的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清理核实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并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联系我中心并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清退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
1、我中心开具的“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盖公章);
2、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交易中心收到材料后5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退款(材料无误情况下)。
(二)履约保证金。
1、我中心开具的“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2、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3、经项目业主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原件)。
交易中心收到材料后5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退款(材料无误情况下)。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名称变更和开户许可变更退还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办理。凡涉及到公司名称变更和开户许可变更的,应提交申请变更和工商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二)办理方式。采取资料邮寄和现场办理的方式办理。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838-5513051
邮政编码:618300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
四、逾期处理方式
凡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未到我中心办理退还手续的,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关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附件:未办理保证金退还的投标人(供应商)名单
附件:未办理保证金退还的投标人(供应商)名单(10.23).docx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