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 / 工业转型升级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停车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来源:发改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关于公开征求《广汉市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13]104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237号)和《广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府办[2021]39号)等相关规定,通过对其它市、县(区)价格调查,结合本地实际,市发改局草拟了《广汉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于2022617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信函地址: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停车收费意见)

电子邮箱:254953435 @qq.com

 联系电话:0838-5222509

 

 

附件:广汉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征

求意见稿)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518

 

 

 

 

 

 

 

 

 

 

 

 

 

 

 

 

 

 

 

附件

 

广汉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

方案一:

一类区域(具体区域划分以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方案为准,下同):起价3/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

二类区域: 起价2/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3元。

方案二:

一类区域: 起价4/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每天最高不超过16元。

二类区域: 起价3/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

注:市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区域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停车场地资源供求情况及交通拥堵状况、停车泊位周转率、城市公交覆盖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两类区域。市区临时占道停车每天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夜间时段(21:00<>—次日 8:00时)免收停车费。

二、室内、室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一: 小型汽车起价3/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每天(24小时)最高不得超过12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二)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二:小型汽车起价4/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每天(24小时)最高不得超过13元;大中型汽车起价6/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6元;摩托车起价2/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5元。

(三)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一: 小型汽车起价3/泊位/3小时(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下同),3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每天(24小时)最高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泊位/3小时,3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四)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二: 小型汽车起价4/泊位/3小时(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下同),3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每天(24小时)最高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6/泊位/3小时,3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6元;摩托车起价2/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5元。                                                       

注:室内、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 。                                                                            

三、公办的医院、学校、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公园等公益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场所收费标准,按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四、4A级及4A级以上景区(主要指三星堆、易家河坝)停车场收费标准

方案一:

大中型汽车20/泊位/次,小型汽车10/泊位/次,摩托车5/泊位/次,超过一天(24小时)重新计费。

方案二:

大中型汽车25/泊位/次,小型汽车12/泊位/次,摩托车6/泊位/次,超过一天(24小时)重新计费。

五、优惠措施

对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实行停车收费8折优惠。

六、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方案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