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产业园区: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补方向)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4〕9号)要求,根据《德阳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德经信〔2022〕2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补方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汉市油气钻采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内的工业中小企业。
(2)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及技术路线符合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
(4)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生产经营,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包含网络安全)、生态环保、违法使用土地等事故和情况。
二、项目类型
支持集群内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协作配套能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稳链””强链”,支持集群内中小企业为集群做强主导产业、增强创新活力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专业协作配套项目。集群中小企业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与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新签订产品/服务供应协议且部分或全部执行完成。实际完成产品/服务配套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同一集团内企业之间或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不予支持。
(二)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项目。围绕促进集群经济规模增长、创新能力提升和本地供应链完善等核心领域,对 2022 年为拉动集群产值增长、增强创新活力和供应链“固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激励。企业贡献综合考虑增长贡献(权重 35%,其中企业产值规模指标权重20%、产值增速指标权重15%)、创新贡献(权重40%,其中新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指标权重10%、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指标权重10%、新增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指标权重10%、新创建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数量指标权重10%)、本地配套率 (权重25%)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
三、支持方式
(一)专业协作配套类项目。根据企业实际完成产品/服务配套金额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不低于2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类项目。根据企业贡献情况酌情予以激励。单个企业激励资金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最高200万元。激励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集群企业总数的15%。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要求
1.同一企业只能在专业协作配套、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中选择一个申报项目类型。
2.同一项目 (全部或部分) 已获得省工业发展资金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含经信、科技、市监) 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和支持。
3.同一企业已有其他项目获得2023年度省工业发展资金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经信、科技、市监) 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和支持。
(二)申报程序
1. 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未入库的项目将不予支持。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入库填报。请在平台填写项目情况时不要缺项、漏项,项目概述表述要清楚、与申报方向关联性相符,具体数据明确。网上入库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月5日,请关注省厅网站具体开放时间。
2. 申报企业需按照要求制作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经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初审后提交广汉市经信科技局。各镇(街道)、各产业园区要全力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
3.请镇(街道)、产业园区于2024年2月5日前将联合推荐报告(附件包括:推荐项目汇总表,附电子版)、企业申报纸质资料等统一上报至市经信科技局303办公室。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科技局
联 系 人:马万霞
联系电话:18283897752(工作电话)
(二)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杨 燕
联系电话:0838-5221505
(三)市经信科技局机关纪委
联 系 人:周玉洁
联系电话:15884297790(工作电话)
(四)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8-86264480、028-86264185
附件:1. 项目资料清单
2. 项目表格
3. 真实性申明
4. 推荐报告模板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广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项目资料清单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附目录编制页码,不同部分之间用粉红色隔页纸区分,并按时完成网上入库上传。
一、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补方向)项目申报书封面。
二、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三、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四、企业简介。
五、项目总体情况简介。
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主要管理及财务人员名单,包括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位等。
八、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复印件。
九、专项资料(根据申报方向提供)。
(一)专业协作配套项目
1.2022年10月-2023年10月期间交付情况汇总表(包含采购方、中标(或采购协议签署)时间、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交付时间、交付金额及合计等必要数据信息)。
2.参与招标公告、投标响应文件、中标公告或者被采购方确认为合格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3.2022年10月-2023年10月与采购方企业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4.2022年10月-2023年10月期间企业按合同实际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与对方资金往来账户交易明细和销售发票。
5.龙头企业证明材料。
(二)集群壮大主导产业和增强创新实力激励项目
1.2021年和2022年产值证明材料;
2.提供新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3.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证明材料;
4.新增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新创建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
6.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本地(德阳)配套率证明材料(体现2021和2022年本地配套率声明函、本地配套供应商企业花名册、采购协议等佐证材料)。
十、提供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12月及2023年1-12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十一、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完税证明。
十二、优质企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十三、申报单位真实性负责声明,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和个人签章。
网上申报资料所提供的图像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图像电子文档均采用JPG格式,图片大小建议1200×800,多页图像文件采用word文档插图,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图像清晰,不允许旋转90°或倒置。附件2:项目申请表.xlsx附件3:真实性申明.docx附件4:推荐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