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函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 《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4〕3号)《德阳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德经信〔2022〕2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会同财政部门拟定了《广汉市省级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管理办法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2月5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8—5222841
邮 箱:244350865@qq.com
地 址:广汉市万寿街一段46号
邮 编:618300
附件:广汉市省级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广汉市省级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x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