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向阳镇人民政府:
按照并联审批要求,经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后,现将四川川香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拟入驻意见回复如下:
1.经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1)该地块位于《广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内,大部分有土地指标,局部没有土地指标,该项目所占范围未办理用地供应手续;(2)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建设项目需满足行业准入及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即可入驻。
2.经征求生态环境局意见,(1)该项目西面30米左右为四川贝乐家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塑与装饰材料分装项目,川香嘴公司在该位置选址需明确周边项目不会影响其自身食品生产;(2)在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的前提下,项目可依法开展环评工作,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环境可行性以环评结论为准。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前,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经征求行政审批局意见,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
项目联审办公室综合意见,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入驻,并按照相关部门及属地意见落实好相应手续。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