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的通知
各乡镇、德阳高新区西区、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
为加快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广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计划》精神,现就做好工业领域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乡镇、高新西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负责督促辖区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以及其他工业行业)建立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台账,开展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推广,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绿色环保产品推广等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和低 VOCs 含量的胶黏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
各乡镇、德阳高新区西区、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将推广企业名单和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于10月28日和12月23日前加盖公章并通过党政网传到我局环资股。
联系人:李亨
联系电话:5222406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