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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股、核与辐射安全股四月政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广汉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为防范化解全市固、危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打击涉固、危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固、危废物案件的发生,以积极成效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局于2024年4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固、危废物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简称“排雷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工作要求,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四川,我局于2024年4月初会同镇(街道)、高新区及小汉工业集中区组织对耕地周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包括曾经是重点监管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排查工作。

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2024年4月25日,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2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

会上强调,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确定监测点位和指标,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编制自行监测报告。二是严格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点,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开展全方面的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及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消除环境隐患。三是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载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特征、主要风险管控措施、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点位分布、自行监测点位分布和自行监测因子等信息。在生产车间、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排放点、固体废物堆放区等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牌,并做好防渗漏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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