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下午,接群众举报,一辆车牌为川F9N729的货运车辆在北京大道行驶过程中排放可视黑烟。广汉生态环境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联系广汉市交警大队通知车主立即到交警大队接受现场检测。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后,该车辆排放尾气未达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标准限值要求。市交警大队按照“6063”处罚代码现场出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下达整改通知书。交警和生态环境部门协作对“黑烟车”的处罚体现了广汉市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严厉查处各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决心。
下一步,我市将利用已建成的5套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对“黑烟车”实施“环保发现、交警查处”的管控方式,严控道路移动源的超标排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