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广汉市持续发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氧化硫减排1143.57吨,比2015年削减33.39%,超额完成24.89%的削减目标,氮氧化物减排733.09吨,比2015年削减26.39%,提前一年超额完成13.30%的目标,挥发性有机物削减2045.05吨,比2015年削减15.89%,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削减13.09%的目标。2020年广汉市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浓度27.8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减少55.2微克/立方米(2016年始有细颗粒物监测记录),下降幅度达到66.5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4%,比2016年的51.9%上升38.05%,从全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的“后座议员”“副班长”行列中脱颖而出成为达标(县级)市,连续二年成为德阳市唯一完成空气质量管控目标的市(区、县)。
一是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推动城区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十三五”期间,广汉市积极推动“退城入园”、淘汰落后产能、“散乱污”整治等工作,盘活做强工业经济存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改善城市规划。至“十三五”末,城区周边的水泥行业全部淘汰,四川运通化工公司等一批企业关停搬迁。按照“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调迁入园一批”等措施,对全市纳入“散乱污”的849户企业开展分类整治,淘汰关闭452户,整改验收397户。
二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全市争取财政资金2108万元用于淘汰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179台,共528.8蒸吨,占总蒸吨数的65.4%,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保留的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排放限值改造。“十三五”期间,我市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建成全省第二个沼气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余万元,总装机容1 MW,预计年发电量约860万千瓦时,并入电网年发电量达800万度,相当于8000户普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三是严格排放标准,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整治升级。严格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和全面持证排污,“十三五”末,全市排污许可发证企业670家,排污登记企业2173家,合计2843家,持证排污数、持证排污率位居德阳市各区(市、县)第一。全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治理项目52个,投入资金5201万元,采用先进治理技术的企业数位居德阳市第一。完成了砖瓦行业整治,淘汰轮窑砖厂7家,治理9家,治理效果在全省领先。
四是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我市进一步调整货运物流运力结构,优先发展厢式、罐式、冷藏、保温、集装箱等专用运输车辆和绿色环保车辆,推广使用密闭式运输设备,2020年全市货运企业专业化货运量较2018年提升15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货运物流企业由2018年的32家增长至2020年的57家,专业化运输车辆比重由2018的40%,提升至当前的60%以上。公交、出租新能源化或清洁能源化达100%。全市58家加油站、2个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机动车维修行业共投入资金1.3亿元,用于汽车维修及检测企业的建设和配置,新增汽车尾气回收净化、具有环保功能的光氧烤漆房、制冷剂回收处置等现代化绿色汽修设施设备300余台(套),实现了维修技术装备水平的升级换代。2020年度,全市运营的尾气检测企业7家,十三期间上线检测机动车91229辆,合格83122辆,不合格8107辆,不合格率8.89%,开展柴油货车路检查抽测,在德阳市率先引入尾气排放超标车辆I/M制度,至2020年共计13户机动车维修M站投入使用,实现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保证I/M 制度有效实施。
五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全域全时段露天禁烧。加大建筑扬尘和交通扬尘治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充分利用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等设备设施提升大气扬尘治理效果,同时对城区所有人行道“死角”、座椅、广场、花台等全面彻底抹洗。城区机扫率100%,抑尘作业频次日均6次,日均总洒水量200余吨、增湿街道长度160余公里,对北京大道、旌江干线等管养道路冲洗降尘日均里程105.385公里。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烧烤整治,至2020年底,需安装油烟净化器的386家餐饮经营户有371家已安装并正常使用,安装率为96.1%。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燃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和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禁烧率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经验被国家、省、德阳市推广。
六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蓝天保卫战科技支撑。2018年-2020年,全市财政投入7629.78万元,用于秸秆禁烧、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公共交通新能源替代等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我市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