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广汉市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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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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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