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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市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广汉市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依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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