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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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8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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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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