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按照《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编制了《广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基金目录清单中所列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为截至目前按规定程序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具体基金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以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本基金目录清单所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凡未列入本基金目录清单的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三、如遇国家新增、调整或取消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或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部门(单位)应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基金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