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广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广教发[2014]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对2019——2020学年度广汉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种类:
大米、面粉、食用油、鲜猪肉、鸡蛋。
二、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管理配送能力。
4、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5、供应商符合《广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广教发[2014]59号)文件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 近三年生产经营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2、投标授权书原件、质量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参与本次遴选需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近期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知名品牌、荣誉证书及其它需要提供的。
4、食品经营者还需要提供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同时加盖授权企业鲜章。
5、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纳税证明复印件。
6、有完整的配送方案。(1)配送机构的组成;(2)配送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复印件);(3)配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4)配送车辆安排;(5)库房现状(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库房所在地及面积)。
7、所有资料用A4纸张装订成册,并设置封面、目录、逐页编码。
8、封面要求:标明供应品种、供应商法定名称以及法人和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9、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10、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原件备查。
三、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6日
四、审查材料报送地点
广汉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潘后刚 联系电话:13909023293 5225967
五、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市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查、资质审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广汉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