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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城区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市内教师交流选聘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广汉市教育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广汉市城区学校2021年市内教师交流选聘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交流选聘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师德高尚;近五年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45岁,女教师不超过43岁,合并学校(向阳学校初中部、三星堆一校初中部、金广学校初中部、高坪中学、金鱼二中、新丰二小)教师年龄适当放宽2岁。

3.参与城区小学教师交流选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参与城区中学教师交流选聘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体、美等艺体学科教师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农村初中学校教师(包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教师)可参加相应学科的城区小学交流选聘。

5.合并学校教师须有乡镇学校三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具备以下条件可放宽至一年及以上:

1)获得过德阳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荣誉或奖励。

2)担任过广汉及以上级别艺体传统特色项目负责人。

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其他学校参与交流选聘的教师(不含合并学校教师)须有乡镇学校五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广汉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在乡镇学校任教经历可放宽至三年。

7.考试学科教师工作量须达到本校平均工作量,所任学科考试成绩需达到全市乡镇学校平均水平及以上(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中心认定),非考试学科教师的工作量和所任学科教育教学成绩需达到学校优秀等级(所在学校认定)。

8.具体职称岗位等级以《广汉市城区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市内教师交流选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条件为准。

9.其他情形按照《关于印发广汉市教师市域内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人社发〔201334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聘程序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广汉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交流选聘领导小组和学科考核小组,负责统筹、落实教师交流选聘工作。

2.公开报名:符合交流条件且自愿参加交流的教师在广汉教育网打印报名表,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全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竞争与淘汰原则方可组织交流选聘。

3.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72627日,地点:教育局人事股302室,联系电话:52331645233104

4.参与交流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任教学科(任教学科与所报学科岗位一致),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并填写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广汉市教育系统教师选聘考核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还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证明及研培中心出具的工作实绩证明,接受资格审查。

5.师德考察

交流选聘领导小组将对参加交流教师的师德情况通过随访学校教师、电话联系学生家长等方式进行考察。在确定拟聘交流人选时,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6.考核

1)笔试。笔试成绩以202174日组织的“广汉市教师专业发展水平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凡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730日上午8:30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评委人选确定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产生。

面试地点:广汉中学实验学校

7.确定拟聘人选

录取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交流选聘领导小组根据参与交流选聘教师的师德、教学实绩等因素,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聘意见,经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交流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报批

教育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交流人选建议名单报市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指导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将对整个交流选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电话13608106811

五、特别说明

1.根据《关于印发广汉市教师市域内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人社发〔201334号)文件精神,凡申请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均须参加考核。

2.通过交流选聘被录取后放弃岗位的,五年之内不得参加同类选聘。

 

附件:1.广汉市城区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市内教师交流选聘岗位表.xls

      2.202107广汉市教育系统教师选聘考核审批表.docx

 

 

广汉市教育局      

20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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