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360号)》精神,市教体局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如下规定,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园)(以下简称“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大宗食品采购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食品安全,有效降低食堂成本,提高师生饭菜质量,切实维护师生利益,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把关,规范行为
(一)严格准入条件,把好“资质关”
学校大宗食品安全准入供应厂(商)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商家)。
(2) 在广汉市辖区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 所供大宗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大米、面粉、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4) 近三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和无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信誉度高。
(5) 生产(经营)人员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文件。
(二)规范审查流程,把好“准入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市场安全准入资格查验,把好学校大宗食品安全准入关,确保采购的食品优质优价、安全可靠。具体程序如下:
公告发布。2023年6月27日,通过广汉市公众信息网、广汉市教育网、学校张贴等方式发布。各学校将《广汉市2023—2024年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资质查验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张贴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公告》由学校自行打印,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资质初验。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安全准入资质由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初验,按《公告》内容认真查验大米、面粉、食用油、鲜猪肉、鸡蛋供应厂(商)家的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销售委托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本年度最近一次质检报告,以及商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人员健康证等是否合法有效(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厂(商)家按《公告》中资质查验材料顺序要求将查验材料装订成册并带原件, 7月6—7 日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初验(过时不予受理)。
2.联合查验。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0日左右进行安全资质联合查验和实地考察。查验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
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食材由学校研究确定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来自厂家食品必须是预包装;散装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具备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求。
(三) 科学膳食搭配,把好“营养关”
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国儿童青少年营养与健康指导指南(2021)》《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要求,各学校要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狠抓膳食营养管理,严格保障学生膳食营养;根据卫健部门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学校采购食品及原料务必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合理搭配膳食,保证学生每日营养用餐要求,科学合理采购食品及原材料,严把学生合理膳食营养关。可与资质齐全、具有食品成品(半成品)配送和学生营养餐科学搭配能力的规模企业建立采供关系,强化学生餐营养搭配管理,提升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四) 建立供采关系,把好“采购关”
校(园)长要切实把好采购关,落实采购监管责任。
学校按照市教体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的配送厂(商)家名单,按程序公开招标确定定点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鲜猪肉、鸡蛋”供应商,签订《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附件4)和《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合同须规范、准确、具体,内容须明确品种、规格、价格、质量、采购配送方式、时间,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造成损失将列入“失信生产经营黑名单”等要求。合同签订后,中途不得随意更换采购商及产品,并将招标资料、采购配送合同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归档备查,9月开学前将“合同”和《食堂食品采购公示表》(附件3)报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五)规范食材收货验货,把好“质量关”
完善食材采购、询价、结算机制,做好控价格保质量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食品质量要求把好质量验收关。学校以纸质(电子)购货清单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学校做好收货验货工作,查验送货数量及质量,并收存相关质检报告和送货清单。
三、索证公示,接受监督
学校要进行采购索证公示,将采购索证情况以《XX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公示表》形式(附件3)上墙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市教体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不定期抽查学校食品及原材料规范采购情况,特别要督查校(园)长履职、食品采购行为、验收台账、索证公示、学生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
广汉市2023—2024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资质查验公告.pdf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