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广汉市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下列适龄儿童:
(一)户籍生
广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
(二)非户籍生
1.享有入学政策优待且实际居住在广汉市内的适龄儿童(简称:政策优待生)。
2.持有广汉市居住证或居住证证明或办理居住证回执,随法定监护人在广汉市实际居住的外县(市)户籍适龄儿童(简称:随迁子女)。
3.持有广汉市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在广汉市内非本辖区的广汉市户籍适龄儿童(简称:居住证生)。
二、报名方式
选择在广汉市公(民)办学校当年入学的所有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填报、审核、录取,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进行。“全省系统”需法定监护人在手机微信上关注公众号“川教通”,“川教通”是唯一有效的报名登记入口。
(一)微信上关注公众号“川教通”。
(二)进入“川教通”,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按照提示注册、报名并认真阅读《广汉市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说明》(以下简称《入学说明》)。
(三)户籍生法定监护人根据《2024年广汉市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表》,明确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学区,填报学区所在学校,非户籍生不选择学校。
(四)户籍生和非户籍生法定监护人都应根据“入学所需证明材料”,选择与适龄儿童情况相符的类别,准备入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到现场初审。
三、注册登记及上传资料时间
户籍生:5月7日至11日,非户籍生5月23至28日。
注册登记操作方式请登录“川教通”“小学入学报名”,按文字提示注册登记并上传资料。
四、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6月7日(工作日内),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户籍生”:5月13日至15日。
审核办法:户籍生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区对应学校由工作人员初审。
(二)第二阶段“非户籍生”:5月29日至6月3日。
审核办法:
1.政策优待生:广汉市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广汉市教体局教政股(202室)现场初审。
2.随迁子女、居住证生:持有雒城街道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和居住证生,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雒城街道三北社区运动公园(广汉市南北大街北二段94号;雒城街道三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对面;盛世蜀景西大门斜对面)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初审;持有金雁街道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和居住证生,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广汉市教体局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初审;持有汉州街道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和居住证生,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广汉市体育中心(广汉市业余体校体育场二楼)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初审。
3.同期,在各镇居住的非户籍生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应学校由工作人员初审。
4.在广汉市居住的国外户籍儿童、无户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申请在广汉市入学的,请法定监护人(或法定委托人)到广汉市教体局教政股(202室)现场咨询报名。
五、温馨提示
(一)入学所需证明材料:
1.户籍生: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出生证。
2.非户籍生:(1)随迁子女,学生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证明或办理居住证回执,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生户口本、出生证。(2)居住证生,学生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一方的广汉社保一年交款流水,学生的户口本、出生证。学生户籍随父亲的就办理父亲的所有资料,且只办父亲的,不能父母资料混用,随母亲的也一样。
(二)请提前准备“入学所需证明材料”,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现场审核时,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有一名监护人进场,请不要带领儿童进入现场。请按照公共卫生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四)若信息填写错误,请家长登录“川教通”点击“修改”,按审核人员要求修改后再提交;若批次填写错误,请家长登录“川教通”点击“撤销”,放弃本批次的报名,才能在下一批次重新申报。
(五)本公告由广汉市教体局教育政工股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838-5233154。监督电话:0838-5233134。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