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规范化督导体系。发挥教育督学督政职能,构建“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责任区、学校督导点”三级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参与、多方协作”督导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广汉市责任督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责任督学工作流程、督导方式、评价方法、观测指标,用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评估细则》,开展常态化督导与清单式督导。
着力创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完善办学综合目标考核方案,设置基础评分、加分扣分、民意调查等多项细则,充分发挥其导向、调控和激励功能。用好行风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家长委员会、“万民评民生”等“第三方”力量,评价办学办教满意度。依托市研培中心,开发研制学校评价标准与质量监测标准,科学监测教育质量。
着力组建专业化督学队伍。加强督学队伍建设,遴选48名专职、常务、业务、兼职“四类督学”。完善督学培训体系,采取自学充电、专家讲座、现场调研、外出学习、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督导队伍水平。坚持“三督”并举,即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年度发展性评估相结合,挂牌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终结性评估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做实常规督导、做细专项督导、做好教育督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