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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广汉市教育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川财教〔2011〕224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三儿” 资助政策和下达省财政厅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教〔2012〕375号)

◆资助条件和范围

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学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中经济困难和孤儿、残疾儿童的家庭(俗称“三儿”)可申请保教费减免。

◆资助标准

资助面约为在校幼儿的10%,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100元,1年按10个月计算。

◆办理程序

学生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发放补助费。

咨询投诉电话   

广汉市人民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24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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