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512户单位符合稳定岗位返还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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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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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512户单位符合稳定岗位返还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