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8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万元(扶贫发展)。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5357251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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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8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万元(扶贫发展)。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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