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川财农〔2019〕115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00万元,该资金为2018年脱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5357251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
/
乡村振兴
/
专项资金
/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川财农〔2019〕115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00万元,该资金为2018年脱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5357251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