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川财农〔2019〕115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00万元,该资金为2018年脱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5357251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 / 乡村振兴 / 专项资金 /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川财农〔2019〕115号)”文件精神,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00万元,该资金为2018年脱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5357251
广汉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