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45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市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5357251
广汉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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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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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45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市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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