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精神,中央预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5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等工作。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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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pdf
广汉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