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2021年我市年初预算安排本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2138万元,其中1069万元用于汇缴德阳市统筹,剩余1069万元用于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扶贫开发局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通讯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号
邮 箱:1423898990@qq.com
广汉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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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广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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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2021年我市年初预算安排本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2138万元,其中1069万元用于汇缴德阳市统筹,剩余1069万元用于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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