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37号)精神,省级预下达我市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82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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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37号).pdf
广汉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