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下达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1]58号)精神,德阳下达我市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427万元(其中55万元“三好”家庭农场资金已于9月下达)。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乡村振兴局 广汉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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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下达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1]58号).pdf
广汉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