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精神,省级提前下达我市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76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乡村振兴局、广汉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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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62号) .pdf
广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