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川财农[2021]177号)精神,中央预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93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高坪镇、连山镇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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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川财农[2021]177号).pdf
广汉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