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我市年初预算安排本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2839万元,其中1419万元用于汇缴德阳市统筹,剩余1420万元用于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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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2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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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我市年初预算安排本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2839万元,其中1419万元用于汇缴德阳市统筹,剩余1420万元用于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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