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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精神,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59万元(其中1、乡村振兴局省级资金1765.4万元;2、水利局省级资金3.6万元;3.发改局中央资金39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乡村振兴局、广汉市水利局、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通讯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

箱:1423898990@qq.com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pdf

川财农〔2022〕157号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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