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7号)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1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通讯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号
邮 箱:14238989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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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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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7号)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1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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