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救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75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市水利局2023年农业救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6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相关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通讯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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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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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救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75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市水利局2023年农业救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6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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