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37号)精神,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205万元(其中1.中央资金60万元;2.省级资金145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广汉市财政局0838-5236887
通讯地址:广汉市银川路2号
邮 箱:14238989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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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37号)精神,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205万元(其中1.中央资金60万元;2.省级资金145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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