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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记者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力争2020年完成462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据悉,2017年,全省在都江堰灌区7个市、30个县(市、区)开展“两区”划定百日行动,阿坝州、甘孜州以外的其他12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市、区)试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意见》提出力争2020年完成462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其中,以90个粮食主产县为重点,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920万亩;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1000万亩(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重叠)。

 

  《意见》明确“两区”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盆周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产粮(油)大县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

 

  据悉,2017年,全省在都江堰灌区7个市、30个县(市、区)开展“两区”划定百日行动,阿坝州、甘孜州以外的其他12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市、区)试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都江堰灌区试点县(市、区)要按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其他12个试点县(市、区)要在20179月底前编制完成“两区”划定规划。

 

  如何推进“两区”建设?《意见》提出要加大“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以“两区”为平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全省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和推进“互联网+”打造典型样板。

 

“两区”建设上,我省加大了政策支持。《意见》提出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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