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民政局 广汉市发改局 广汉市财政局 广汉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来源: 民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统计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统计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40号)

 

 

 广汉市民政局     广汉市发改局

广汉市财政局     广汉市统计局

 

  2020年10月9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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