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民政局 广汉市发改局 广汉市财政局 广汉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统计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统计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政发〔2020〕40号)
广汉市民政局 广汉市发改局
广汉市财政局 广汉市统计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