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医保局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广汉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询问调查、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医保刷卡明细、核查药械价格明码标价情况等方式开展检查,发现广汉领峰贝玲口腔诊所有限公司等3家定点诊所、广汉市吉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分店等64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实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等相关信息;未设置医疗保障服务意见箱,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以及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宣传栏、未公布投诉渠道;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未按照规定和经办流程为参保人员刷卡等;对大额支付未登记参保人或代购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违约违规情况,现予以通报,望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自觉维护基金安全,详细情况如下:
一、广汉市吉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分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药品未分类;目前视频监控只能存储一个月;购药者与持卡人未备注关系、未签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处违约金100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广汉市仁益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目前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5天;部分药品无价签;购药者与持卡人未备注关系;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处违约金100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广汉市怡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销售处方药无处方;购药清单及相关票据,医保结算单未统一归档。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四、广汉市吉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十分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张贴投诉电话及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卡使用须知。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广汉慈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公布投诉渠道电话;无医保相关政策,条例的培训记录;购药代刷医保卡未标明关系。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六、广汉市金轮荣济老药房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存档医保结算单无购药清单;2022年4月前销售处方药无处方。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广汉太极慧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凭处方销售部分处方药;未按规定保存相关医保结算资料;未及时向医保信息系统上传信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广汉沁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药械无标价;未公布投诉渠道和电话;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医保结算单无签字。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处违约金100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广汉市新平中西药店(现已改名广汉玉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抽查10份小票,其中肖邦勇无法提供系统销售药品清单,涉及金额80元;2021年12月之前未登记顾客的家庭地址和电话;部分医保结算单未签字。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80元,处违约金160元,合计24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广汉市太和堂大药房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更新医保投诉电话;大额划卡台账未登记地址和电话。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广汉茂菖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公示医保投诉渠道和医保投诉电话;凭处方销售药品部分无处方;大额登记表部分无住址和电话;无医保培训记录;抽查检查时间段医保划卡小票10份,均无法提供销售小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2517.50元,处违约金5035元,合计7552.5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广汉市吉康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投诉电话未及时更新;部分药械未标价;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部分无法提供处方。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处违约金1000元,合计100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广汉叁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购药者与持卡人未备注关系、未签字;凭处方销售药品部分无处方。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广汉市吉熙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抽查小票10份:王程刷卡金额38.5元,无法提供销售小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38.50元,处违约金77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广汉市康乐尔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七分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大额登记本登记不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十六、广汉市臻安翼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更新投诉电话;凭处方销售药品无法全部提供;大额登记本部分未登记住址和联系电话;抽查10份医保刷卡记录中,其中有两份无法提供内部销售的药品明细清单(杨善斌32元,罗美玉178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210元,处违约金420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七、广汉市吉昌三合堂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公布投诉渠道和电话;大额登记表无客户地址和金额;部分药械未标价;凭处方销售药品无法提供处方;抽查小票10份(其中李春梅刷卡小票金额696元,销售小票金额769元,青霉素V钾刷卡金额比销售金额多4元)。涉及违规金额4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4元,处违约金1008元,合计1012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八、广汉市吉昌百乐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药品未无价标;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无处方;无法提供2022年6月前的大额登记表;抽取刷卡小票10个:部分小票医保刷卡人和销售收银小票客人名字不符,其中陈家全刷卡金额296.4元,销售收银小票金额295.79元,多刷0.61元。汪小钰刷卡时间与销售清单时间相差半小时以上;杨顺元刷卡83元,无法提供销售收银小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83.61元,处违约金1167.22元,合计1250.83元;4、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九、广汉温心药品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安装视频监控;大额登记无联系电话、地址;活血应痛丸盘盈7盒,购销存比率106.48%;老蔻丸盘盈11盒,购销存比率107.28%,以上均在服务协议范围内。另消炎止咳片盘盈30盒盒,购销存比率118.75%,超出医保协议范围,违规金额28.00元;风寒感冒颗粒盘盈40盒,购销存比率116.74%,超出医保协议范围,违规金额402.5元;感冒清热颗粒盘亏24盒,购销存比率80%,超出医保协议范围,违规金额336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本金766.50元,处以1倍违约金766.50元,合计1533.00元。
二十、广汉新维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安装视频监控;大额登记无联系电话、地址;活血应痛丸盘盈7盒,购销存比率106.48%;老蔻丸盘盈11盒,购销存比率107.28%,以上均在服务协议范围内。另消炎止咳片盘盈30盒盒,购销存比率118.75%,超出医保协议范围,违规金额28.00元;风寒感冒颗粒盘盈40盒,购销存比率116.74%,超出医保协议范围,违规金额402.5元;感冒清热颗粒盘亏24盒,购销存比率80%,超出医保协议范围,违规金额336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医保费用1个月;3、追回违规本金766.50元,处以1倍违约金766.50元,合计1533.00元。
二十一、广汉市文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部分药品无价格标签。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处以违约金1000.00元,合计100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二、广汉市鑫康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三、广汉市吉昌展宏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法提供处方;大额登记未备注金额。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四、广汉市吉昌连锁药业有限公司七分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未张贴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医疗器械与其他商品未实行分区摆放;存在一笔刷卡小票比现金销售多8.50元(万洪富)。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追回违规资金8.50元,处以2倍违约金,合计25.5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五、广汉市吉昌连锁药业有限公司十二分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陈升群购买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非那雄胺片212元无法提供销售小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追回本金212.00元,处以违约金424.00元,合计636.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六、广汉景溪口腔诊所
经查实,该诊所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宣传栏无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和参保人须知,未公布广汉医保投诉电话;存在一笔医保小票和销售小票明细不一致(黄成忠),医保小票为洁治一次268.00元,销售小票为洁治一次168.00元、头颅定位正位片100.00元;部分药械进销存异常,一次性口腔检查盘进销存盘亏182盒,进销存比率87.05%,涉及违规金额414.47元,斯康杜尼盘盈26支,购销存比率110.20%,涉及违规金额20.4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诊所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收回违规资金534.87元,并处以违约金634.87,合计1169.74。
二十七、广汉蓉康药房销售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30天;部分药械无价格标签。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处以违约金1000.00元,合计100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八、广汉保和堂药房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公布投诉渠道广汉市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部分药械无标价标签;大额登记本上无联系电话、地址、身份信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处以违约金1000.00元,合计100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九、广汉市吉昌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第四门市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公布投诉渠道广汉市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视频监控设备损坏。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三十、广汉市吉昌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第八门市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监控视频设备未投入使用,且存储时间小于60天;部分药械无价格标签。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1月,处以违约金1000.00元,合计100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一、广汉市春龄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三十二、广汉市新丰镇九九药房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未张贴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指南和参保人须知;部分药品进销存比率大于105%且小于等于110%,其中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盘盈30盒,进销存比率106.67%。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三、德阳红成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3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四、广汉市益之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五、广汉市李抓抓老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六、成都健尔堂广汉高坪镇高雄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三十七、广汉市吉昌百草康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视频监控存储小于30天;部分药品、药械无价格标签;存在一笔医保小票(刘世炳)比销售小票多3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追回违规资金3元,处以违约金1006.00元,合计1009.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八、广汉市汇鑫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药师不在岗;宣传栏无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30天;未建立大额登记制度;部分药品、药械无标价标签;存在一笔医保小票比销售小票多30元(刘利芳)。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追回违规资金30.00元,处以违约金1060.00元,合计109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十九、广汉市恒缘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公布投诉渠道广汉市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部分药械无价格标签。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暂停拨付,处以违约金1000.00元,合计100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四川海王星辰广汉东西大街西一段第一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监控视频设备存储时间小于60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责成该药店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
四十一、广汉领峰贝玲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诊所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培训记录无法查看;进销存比率不合规,阻生牙破冠针盘盈1支,进销存比率106.67%,肾上腺髓盘亏1盒,进销存比率93.75%;部分医保结算小票未签字,未注明关系;大额登记本不完善,部分大额登记本无日期、电话。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诊所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四十二、广汉市智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执业药师外出,不在岗;视频监控为新装,无法查看回放;部分药品与价签摆放混乱;购药者与持卡人未备注关系;大额登记本非本人刷卡未备注关系。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处违约金1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三、广汉市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目前视频监控未使用;未备注购药者与持卡人关系、未签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大额登记本未登记刷卡人信息及关系。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四、广汉市启源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监控只能回放30天内容;大额登记本未登记购药人与持卡人关系;医保结算清单未备注购药者信息及关系。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四十五、广汉市金鱼镇中楠中西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目前视频监控已登记还未安装;部分药品与价签不对应;销售清单价格与医保结算单价格不一致;大部分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追回违规金额180元,处违约金1360元,合计154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六、广汉市静康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部分药品价签混乱。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处违约金1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七、广汉市绿色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监控只能回放30天;部分价签摆放混乱;大额登记不完善。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你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处违约金1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八、四川省广汉市吉昌药业有限公司第十门市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无视频监控;部分药品价签摆放位置不明显;大额登记不完善,未备注医保持卡人与购药人关系。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处违约金1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十九、四川美康仁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汉市永康连锁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医保投诉电话未更新;大额登记本未登记持卡人与购药人关系;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021年凭处方药销售无处方。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十、广汉市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药师休假,不在岗;部分价签摆放混乱。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处违约金1000元;3、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十一、广汉市金轮张氏清河堂中西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个月。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五十二、广汉市吉昌雨辰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视频监控只能存储一天;大额登记台账登记信息不完善;部分医保刷卡清单与对应销售清单不符,涉及违规费用12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12元,处违约金24元,合计36元。
五十三、广汉道心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视频监控损坏未修复;大额登记台账登记信息不完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十四、广汉市倍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周,部分医保刷卡清单与对应的销售清单不符,涉及金额40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一个月;3、追回违规费用40元,处违约金80元,合计120元。
五十五、广汉市高骈供销社医药经营部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五十六、四川省锦官堂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周。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五十七、广汉市新丰康贝大药房富松堂药房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监控视频只能储存1个月;大额登记台账不完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十八、广汉大中太极大药房三新药店(更名为:广汉叁莘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视频监控只能存储3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五十九、广汉市康德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5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六十、广汉昌野天一药房和兴中西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监控视频只能存储1个月,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一、广汉市济仁药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更新医疗保障举报投诉电话;监控视频只能存储3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六十二、广汉市南兴镇民康药房(更名为:广汉市南鑫民康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移交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三、广汉市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刷卡记录与销售清单不符。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2070.10元,处2倍违约金4140.20元,合计6210.30元。
六十四、四川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汉西街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未更新医疗保障举报投诉电话;监控视频只能存储7天。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六十五、广汉市吉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五分店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举报投诉电话未更新,刷卡记录与销售清单不符。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12元,处2倍违约金24元,合计36.00元。
六十六、广汉市康鑫药房
经查实,该药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视频监控只能存储15天,刷卡记录与销售清单不符。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店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暂停拨付1个月;3.追回违规金额168.00元,处2倍违约金336.00元,合计504.00元。
六十七、广汉广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经查实,该诊所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抽查3种药品,其中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进销存比例106.67%抽查参保人员黄李莉,理疗执行单与病例不相符,涉及违规费用 290.00元,抽查参保人员王常芬,理疗执行单不规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药店以下处理:1、要求该诊所限期整改一个月,严格落实协议细则;2、追回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290元、处违约金580元。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检查,确保“全覆盖”,力求“见实效”。请各医院、诊所、特殊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零售药店,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整改,加强管理,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履行义务。
今后,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对于再次违反协议规定的医药机构,直至解除服务协议。
广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