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等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按照《广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 年第一期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局积极要求各医药机构针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汉市人民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过度诊疗)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89.86万元。广汉市人民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89.86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广汉市中医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72.49万元。广汉市中医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72.49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中医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三、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17万元。广汉市妇幼保健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17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四、广汉市精神病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57万元。广汉市精神病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57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精神病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五、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广汉分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不合理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35万元。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广汉分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35万元,医保部门约谈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广汉分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六、广汉市雒城街道顺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串换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48万元。广汉市雒城街道顺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48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雒城街道顺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七、广汉市金轮镇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串换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6.18万元。广汉市金轮镇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6.18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金轮镇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八、广汉市南丰镇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2.91万元。广汉市南丰镇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2.91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南丰镇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九、广汉市向阳镇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6.66万元。广汉市向阳镇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6.66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向阳镇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98万元。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98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连山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广汉市汉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医疗、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36万元。广汉市汉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36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汉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广汉市金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医疗、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97万元。广汉市金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97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金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三、广汉市三水镇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医疗、无指征用药、重复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6.62万元。广汉市三水镇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6.62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三水镇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四、广汉市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串换收费、过度医疗、重复收费、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5.68万元。广汉市高坪镇中心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5.68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高坪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五、广汉市小汉镇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医疗、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2.65万元。广汉市小汉镇中心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2.65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小汉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广汉市三星堆镇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63万元。广汉市三星堆镇中心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63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三星堆镇中心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七、广汉市金鱼镇卫生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07万元。广汉市金鱼镇卫生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07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市金鱼镇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八、广汉骨科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71万元。广汉骨科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5.71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骨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十九、广汉圣心妇女儿童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05万元。广汉圣心妇女儿童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05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圣心妇女儿童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广汉澄铭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75万元。广汉澄铭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3.75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澄铭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一、广汉鸿疗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超药品适应症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1万元。广汉鸿疗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1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鸿疗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二、广汉中山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超药品适应症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0.13万元。广汉中山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0.13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中山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三、广汉刘汉书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不合理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2.79万元。广汉刘汉书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79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刘汉书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四、广汉崇德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违反七吻合)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3万元。广汉崇德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3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崇德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五、广汉中信众康肾病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9.32万元。广汉中信众康肾病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19.32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中信众康肾病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六、广汉雒康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3.34万元。广汉雒康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3.34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雒康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二十七、广汉乐龄精神病医院在2023年5月-10月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一般违规问题(不合理收费)等行为,涉及违规结算医保基金0.026万元。广汉乐龄精神病医院依照法律法规,主动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0.026万元,医保部门约谈广汉乐龄精神病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广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