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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广汉市人民医院违约违规问题情况的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13 来源:市医保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20233季度“金青新简广中”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交叉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成都市青白江区医保局于2023925日对广汉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自2022年1月至检查之日期间重点检查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和治疗有无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财务票据、凭证等欺诈骗保行为,病种认定是否符合标准且合规,是否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及其他违反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与治疗协议条款等情况检查结果做出以下通报

经查实,该院存在以下违规情形:随机抽取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冠心病、系统性红斑性狼疮等病种治疗资料检查发现:1.蒲某某“系统性红斑性狼疮”不合理使用雷贝拉挫涉及费用80.34元;2.杜某某“高血压”不合理使用维生素D2软胶囊涉及费用86.57元;3.刘某某“冠心病”32天内开了150天阿托伐他汀涉及费用366.60元。以上共涉及费用533.51元。根据相关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给予该院以下处理:1、约谈该院,责成该院对上述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2、追回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533.51元,该院支付违约金533.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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