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39号)文件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33家单位符合稳定岗位返还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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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39号)文件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33家单位符合稳定岗位返还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22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