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33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就业局初核会审,市人社局审核,以下培训学校(企业)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5月12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522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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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33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就业局初核会审,市人社局审核,以下培训学校(企业)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5月12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就业局反映。联系电话:5229542。